一、火灾的处置方法
1、火灾报警信息的确认
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息后,应首先按下“消音键”消音,再依据报警显示号确定报警点具体位置,然后利用电话、对讲机通知消防巡视人员尽快到现场查看是否有火情发生。如中控室有闭路监控系统,可将系统切换至报警位置确认火情。
2、火灾处置流程
(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消防巡查员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2)火情确认后,应立即向消防值班经理或负责人通报;
(3)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4)在消防值班经理或负责人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联动设备,如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5)通过消防广播系统通知火灾及相关人员疏散;
(6)做好记录。
3、119拨打方法
(1)用电话打警时应先摘机,听到拨号音后再拨“119”号码;
(2)拨通“119”后,应确认对方是否为“119”火警受理台,以免打错;
(3)准确报出建筑物所在地地址(路名、街区名、门牌号)说明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及周围明显的建筑物或道路标志;
(4)简要说明起火原因及火灾范围;
(5)等待接警人提问,并简要准确的回答问题;
(6)关断电话后,通知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误报警处置方法
1、当火灾探测器出现误报警时,应首先按下“警报器消音”键,停止现场警报器发出报警音响,通知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取消火警状态;
2、考察是否由周围环境因素造成探测器误报。(水蒸气、油烟、潮湿、灰尘等)
(1)若环境中存在水蒸汽、扬尘、油烟或快速温升等导致探测器误报警的因素,则应将报警点屏蔽,待环境恢复正常后,取消屏蔽。探测器屏蔽期间,应设置专人对现场进行监控。
(2)若不存在上述情况,无法确定导致报警原因时,可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恢复探测器至正常工作状态。如探测器反复进入报警状态,则应将报警点屏蔽,然后及时更换,将探测器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探测器应通知施工单位或厂家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