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的流程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意以前是期满前六个月,现在改为12个月。 )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续展的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办理申请
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
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