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月19日——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和其他10家公司对达丁斯里罗斯玛曼森提起的3.46亿美元诉讼,指控其使用挪用的一马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购买奢侈品,现在由高等法院法官万穆罕默德阿明万叶海亚管辖。
代表所有原告(包括1MDB和这10家公司)的律师维拉沙·安巴拉甘(Villasha Anbalagan)证实了这一进展。
“今天是新法官Wan Muhammad Amin Wan Yahya审理的第一起案件。法院已将明年2月7日定为双方更新诉讼状态的时间,”她在通过Zoom进行诉讼后的WhatsApp消息中说。
上个月,高等法院法官梁伟康(Leong Wai Hong)在批准罗斯玛的申请后,以自己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为由,拒绝主持这起诉讼。梁伟康曾是Messrs Skrine的合伙人。
罗斯玛的回避申请引发了对利益冲突的担忧,因为Skrine正在代表一马公司对她的丈夫,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几名一马公司官员提起民事诉讼。
高等法院法官Adlin Abdul Majid于9月9日驳回了罗斯玛最初的回避申请,理由是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偏见的真实危险。
然而,Adlin法官随后被调往高等法院知识产权科,导致梁法官接手此案。
这起诉讼于今年5月9日提起,涉及一马公司及其五家子公司——一马公司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马公司能源有限公司、一马公司能源(Langat)有限公司、环球多元化投资有限公司和SRC国际有限公司。
其他五家公司分别是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imited、Alsen Chance Holdings Limited、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imited、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 Limited和Brightstone Jewellery Limited。
原告将罗斯玛和一名被确认为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的女子(也被称为Natasha Mirpuri)分别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
他们正在寻求法院命令,要求罗斯玛支付346,010,489美元或法院认为适当的金额。
原告还要求声明,第一至第六名原告对这些奢侈品拥有合法所有权,据称这些奢侈品属于罗斯玛。——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