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月16日——四名动物保护主义者向别苏特区议会(MDB)和丁加奴州政府提交了一份原始传票,要求他们宣布杀死一只名为“Kopi”的流浪狗违反了2015年动物福利法(AWA)。
原告Kartini Farah Abd Rahim博士,S. Mukunnan, Hong Hai San和流浪狗和猫护理协会主席S. Sashi Kumar将MDB和登嘉奴州政府列为被告,马来西亚前锋报今天报道。
他们声称,用枪支射击狗违反了《动物保护法》,特别是第30(1)条,该条禁止射击狗、猫或其他动物,除非在紧急情况下或为了控制疾病而得到兽医当局的批准。
12月10日,原告在Raj & Sac律师事务所提交的传票中表示:“我们要求声明,1990年贝苏特区议会狗狗许可条例第9(1)和(2)条违反了2015年AWA第29(e)和30(1)条。”
原告代表律师Rajesh Nagarajan今天在吉隆坡法院大楼告诉记者,吉隆坡登嘉楼高等法院已将听证会定在2025年1月15日,由拿督哈桑·阿卜杜勒·加尼法官审理。
原告还要求法院宣布,《动物保护法》第30(2)条禁止在任何情况下射杀动物。
此前,“Kopi”的事件引发了公众的愤怒,包括动物爱好者,据称这只流浪狗在一起被广泛批评为不人道的事件中被枪杀。
在“我永远的狗狗”(MFD)分享的脸书帖子中,一段52秒的视频显示,这只狗没有生命,身上有明显的重伤。
该帖子称,附近的一名居民在听到枪声后发现了这一事件。
MDB随后发表声明说,对这只流浪狗采取的行动遵循了标准的现场程序。
然而,MDB否认了这只动物死后被遗弃的指控。
在强烈抗议之后,动物权利组织于2024年10月27日在MDB办公室附近组织了一次集会,但只有两人参加。
与此同时,兽医服务部(DVS)在收到动物福利倡导者的备忘录后承诺审查此案。
该案件引起了人们对2015年《动物福利法》和相关地方法律规定的射杀流浪动物合法性的关注。
前总理拿督斯里依斯迈萨布里也谴责地方当局在议会中“滥杀”流浪动物。